6uo內蒙農場

6年前司機遭警箍頸致死 女兒朋友開po講真相

有警員6年前拘捕的士司機時,箍頸將司機制服及押上警車,導致司機頸椎移位,全身癱瘓臥牀近一個月後不治,死因庭早前裁定司機死於「不合法被殺」而不是誤殺。2019年的今天就有人於LIHKG討論區開po《我係離世的士司機個女嘅朋友,借用朋友acct講返件事》,指是死者女兒的朋友,表示CCTV證據確鑿,但「律政司同重案組互相拋波,不了了之,兇手依舊逍遙法外。無人被捕,無人被停職制裁或紀律聆訊,兇手仲有糧出。

//楊岳橋曾於《立場》表示,今次的情況相當罕見,但按他理據,即使死因庭裁定死者不合法被殺,都不代表會立即重啟刑事程序,而是要由警方重新調查,再交由律政司決定是否有足夠證據起訴任何人,「但我睇唔到警方有咩理由唔調查」。//

(下面有原文)

以下為原文:

 

我係離世的士司機個女嘅朋友,無acct借用朋友的acct講返件事。

2012年佢爸爸被警員使用過分武力拘捕,頸椎受傷,癱瘓一個月後死亡。

件事發生到死因庭裁決「不合法被殺」相隔7年。

聆訊過程中,證據充足,有CCTV清楚影低如何殺人。問題係,死因庭功能係確定死因,唔係搵人負責。

案件要由警方重啟調查,再交由律政司決定是否有足夠證據起訴,但律政司同重案組互相拋波,不了了之,兇手依舊逍遙法外。無人被捕,無人被停職制裁或紀律聆訊,兇手仲有糧出。

盧偉聰呢?話事件屬於不幸,話警方只是真誠地執行任務。

呢兩個月佢不斷目睹警方濫捕、濫用武力,好擔心再有人因此死亡。政府講的警監會根本係廢物,無調查權,無機制懲罰犯錯警員,從來冇向已被證明曾參與毆打、捏造證據和恐嚇的警員提出刑事訴訟。

質詢警權警方接受率係零,係零呀!更加100%不可能處理大型社會事件!

所謂嚴肅跟進,根本冇跟進過呀!完全無實際行動,視香港法律如無物。

死因庭去年10月就的士司機陳輝旺被警箍頸後死亡,裁定其死亡為「不合法被殺」,涉案警員林偉榮日前申請司法覆核,要求撤回死因庭的裁決。(資料圖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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