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馬鞍山發生警民衝突,其間警察欲闖私人屋苑!本大門是關閉,但影片見到原來係白髮管理員開啟門鎖,之後警察一擁而進,亂打了不少人。一眾市民感到極度憤怒,質疑他怎能這樣妄顧住客安全。更稱他為「白髮吳三桂」!
而其後隨即有住戶怒屌他,更指會投訴他。
網民嬲到幫大家draft 定一封投訴信!
香港房屋協會物業管理部台鑒 :
本人為雅景臺 座 樓 室住客,就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晚上有警察闖入屋宛範圍造成衝突一事,表達強烈不滿,要求物業管理部一一回應。申訴如下:
1. 根據第232章 《警隊條例》第50條第(4)(5)(7)條,若警方持有裁判官發出的手令,他們可進入任何單位進行搜查。警方須以宣誓方式向裁判官提出證據,證明他們有理由懷疑在某建築物或地方內,藏有任何有調查價值的物品。在持有手令下,警方可於必要時破門入屋,亦可於進行搜查時扣留任何可能持有或控制可疑物品的人,避免該人阻礙搜查。
如警方有理由相信任何須予的人已經身處有關單位內,他們有權在沒有手令下進入任該單位進行搜查。
除上述之外,警方無權進入私人地方,除非他們事先取得業主或佔用人之同意。
當日所見,警方進入屋宛範圍驅散行為,根本並非逮捕,更遑論法庭手令!管理處不應容許警方進步屋宛範圍,造成莫大混亂驚嚇,騷擾住客安寧。現要求物業管理部正式向警方發出嚴正投訴,闖入私人地方,作出交代致歉。
2. 網上片段可見,該名白髮管理員在混亂當中故意按開門制,令再有十多名警員進入屋宛範圍,場面更見混亂。管理處為屋宛住客服務,理應維護我們的利益和安全。
管理員胡亂開門,我們一家都感到生命財產受到威脅,要求管理處就該名管理員的行為作出交代。
3. 物業管理部門早一天已經發出通告,得知附近地區容易產生混亂,故要求住客自行「拍卡」開門。其實部門一早得昔可以預見的混亂,但未見有妥當安排,才會造成當日的騷亂!
管理費用年年都加,但服務品質越見下降,在今次事件更是看得一清二楚,管理部門需要為事件負責。
吾認為事態嚴重,更不滿個別管理員開門所為,故特來函。 貴部門申訴,務必跟進,並代向警方投訴追討交代致歉。
近安
住客 先生/小姐
二零一九年八月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