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手機、相機和行車紀錄器越來越方便,如果不小心違規,就可能被別人拍下來,送給警察「檢舉」,讓很多人收到罰單後超不爽,嗆聲這些人是「檢舉魔人」,讓很多喜歡違規的人相當懊惱,不過現在可能會讓檢舉魔人絕跡了,因為政府將修改法條,改善違規人一直被檢舉的狀況!
圖片來源:新竹縣政府警察局
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近年來「檢舉達人」人才輩出,常常有不少違規的用路人,突然收到罰單,在完全搞不清楚自己怎麼違規的狀況下,驚見單子上寫著「檢舉」,才恍然大悟早就已經被別人拍下,心情相當不爽,引得民眾討論不停,不過不只這些違規人困擾,就連執法機關也認為,因為查證困難,讓他們自己也相當頭疼,為了改善狀況,交通部日前修正了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》,從明年開始,檢舉人必須具名並提供身分證字號供查證,必要是可以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,確保檢舉事實的真實性。
事實上,警方表示,遇到民眾有小違規,通常會先以勸導方式,希望對方可以改善,不會馬上開罰,也希望這些小違規可以用勸導代替舉發,也不讓檢舉凌駕於警方執法權之上,希望可以推動「微罪不罰」。
據警政署提供的資料,在1000多萬道路交通案件舉發件數中,民眾舉發就佔了四分之一,相當驚人,其中有不少「惡意檢舉」的檢舉魔人,除了舉報的時候寫了綽號,導致警方查證困難,也讓民眾抱怨連連,希望透過這次修法「讓檢舉者和被檢舉者兩方關係能對等」。事實上,交通部就研擬,小違規如「深夜紅線停車」就可免罰,如今又要求檢舉人要出面說明,可說是完全靠向違規人。
很多網友看到消息後,紛紛大讚:「太棒了,這樣就不會因為闖個小紅燈就收到罰單!」、「就是很多人亂檢舉啊!有種就不要躲,出來講啊!」、「最討厭這些檢舉魔人,警察都不開單了檢舉什麼啦!」
不過也有網友認為,「其實自己不違規就好了吧?」、「通常檢舉會有效,就是因為不具名吧…而且檢舉交通違規又沒獎金拿!」、「警察自己執法不力,又怪民眾檢舉,真是好笑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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