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有許多山脈,有很多登山客喜歡去挑戰自我,征戰各方高峰。然而卻也因此經常傳出落難消息,要消防員前去搭救,許多人紛紛批評這是浪費資源。
而近日,花蓮縣消防局終於針對3名入山的登山客開罰18萬,成為台灣首例!
受卡努颱風外圍雲系影響,花蓮山區溪水暴漲,但李姓登山客一行3人不顧氣候,還是在10月7日從南投東埔溫泉入山,後來因為溪水暴漲,阻斷路途,便向花蓮縣消防局求援。
而後,他們由空勤直升機吊掛救出。雖然幸運逃過一劫,但花蓮縣消防局依「花蓮縣登山管理自治條例」決定開罰3人共18萬元。消防局表示,這是全國首例,也將依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的規定要求支付搜救費用。
花蓮縣消防局長林文瑞指出,本案3人未請領隊要罰1萬元、未辦保險要罰5萬元,3人共開罰18萬元,每人6萬元,還得加上出動直升機等搜救費。至於3人未申請即登山,可能也得面臨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開罰。
這項罰則也獲得大讚,網友表示:「早該如此」「這下他們不敢再浪費社會資源」「活該」「本來就該這麼做」
登山是很好的活動,但不衡量氣候等等因素就貿然上山,被開罰根本就是活該阿!分享出去讓大家都看見吧!
花蓮縣政府自去年起推動「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」,已於日前完成三讀立法工作。未來,如果擅自進入管制山域而發生登山事故的違規民眾,最高可罰5萬元外,如發生山域事故,也將由當事人支付全額的搜救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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