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消防局林姓女隊員本月26日在宜蘭頭城溺水,5天來陽明大學附設醫院搶救,羽球球后戴姿穎也錄音打氣,但最後仍回天乏術,判斷腦死。
家屬決定發揮大愛精神,同意捐贈器官,今天由醫師4個多小時手術,中午將心臟等器官取出後,迅速送上救護車,國道警察局第九大隊以3輛警車前後開道、護送,經由雪山隧道,平均時速120公里,再由國一隊接力,約半小時,直送榮總、振興、台大醫院,給器官受贈者移植,遺愛人間。
「真的偉大!」一名陽明大學附設醫院的醫護人員紅著眼眶,感動地這麼說,因為林女大愛,又救活了其他人,讓器官受贈者重生。
院方指出,林女 一度無生命跡象,後來雖然有恢復心跳,但是仍意識不清、陷入昏迷,經過5天的搶救,意識仍無進步無自發性呼吸,經會同檢察官判定腦死,家屬慎重考慮後,決定發揮大愛精神,捐贈器官,今天進行器官捐贈移植手術,捐出器官遺愛人間,捐贈器官中,因心臟冰凍保存黃金時間只有2小時,考量市區及雪山隧道車潮易造成壅塞,擔心影響後續換心手術的進行,洽請國道公路警察協助開道。
國道第九大隊指出,大隊出動3輛警車,6名員警,採二車在前、一車在後方式,為救護車開道與戒護,同時,為把握搶救的黃金時效,半小時內送抵醫院,完成捐贈器官民眾遺愛人間的心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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