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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捕人指被警員揑下體 嘲「洗定八月十五等通櫃啦」

警察濫暴濫權個案越揭越臭。A先生(化名)8月10日晚上參與光復大埔行動後離開,後於黃埔港鐵站外遇到警員趨前截查。他憶述指,警員追入站內範圍把他按在地上,他已無力反抗,但警員先用膝頭把他的臉壓在地上,後再用腳「踩實」,右耳隨即流血不止;到被帶上警車時,亦疑有人用丫叉及橡筋射他,並辱罵他「死曱甴」、「洗定八月十五等通櫃啦」,再揑他的下體。A先生被控兩項罪名,明日(10日)提堂,他表示已作好坐牢的準備,並希望在承擔後果之前,挺身指出警方的暴行,留一筆記認。

A先生受訪時,刻意壓低聲線說話,十隻手指亦捽個不停,表現緊張;他對官司沒十足信心,但稱只能寄望司法制度能還他清白。他表示,當晚一心於黃埔乘港鐵離開,於站外不遠處看到一批警員巡視並欲截查。身穿黑衣的他急步走向港鐵站,但在前往大堂的樓梯即被數名警員捉住及壓在地上。

A先生指,被制服後已沒力氣反抗,但警員隨即發難,先要他其中一邊臉貼在地上,之後一名警員用膝頭跪在他臉上;沒多久,該警員轉而用腳踩住他的臉,他感極度疼痛,右耳隨即有一道傷痕,流血不止。他說,當時不單沒獲治療,被帶上警車後,「警察拉晒簾之後,不斷打我同用警棍打,好多地方打到瘀晒」;又有警員疑用丫叉及橡筋射他,「都唔知點解警車有呢啲嘢」,其間夾雜着「死曱甴」、「坐10年、20年走唔甩㗎喇」、「洗定八月十五等通櫃啦」等說話。

惡夢未完,A先生稱臨到警署前,仍被警員大力揑下體,才被送入警署內,「成個過程都好冇尊嚴。」當時,他右耳仍然流血,但警方沒即時安排他送院,他只能等到代表律師清晨到來時,送他到公立醫院,之後留醫兩日。警方其後以他有機會再干犯罪行為由,把A先生拘留在荔枝角兩個多星期,直至律師向法庭上訴後才獲釋。

事件距今一個月,A先生傷勢大致復原,但卻要面臨兩項控罪,明日提堂。他說即使要承受牢獄之苦,也不會後悔為爭取自由所作的一切,希望所有同路人也一樣。受訪後,他不發一言,默默往港鐵站方向離開。

Source: https://hk.news.appledaily.com/local/realtime/article/20190909/600274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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